第四十九章 神鬼-《篮球之黄金时代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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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甘国阳的影响力主要集中在旧金山、奥克兰一带,到了圣荷西,他的名气就有限了。

    这里的篮球迷更加关注圣荷西州立大学斯巴达人队。

    圣荷西还算是湾区,出了湾区,到萨克拉门托、洛杉矶,知道他的人就更少。

    不过名气都是一点一点打出来的,英雄豪杰们多是起于微末,长年累月南征北战,才能建功立业打下自己的名声。

    跳球之前,甘国阳看着站在不远处,叉着腰的7号小个子——那个人就是凯文-约翰逊。

    要在他头上拿40分的人。

    甘国阳看过他的比赛,他的确和其他球员不同,或者说他不太像1980年代的控球后卫,他身上已经有了后来那些超级控卫的影子:

    速度极快,运球能反复变向,进攻第一传球第二,有着夸张的爆发力和弹跳,如同小钢炮一般能在三秒区横冲直撞。

    在北加州,凯文-约翰逊可能是速度最快,突破最强的控卫,没有之一,没有人可以阻挡他。

    所以他才有信心放出话来,说可以在甘国阳头上拿下四十分。

    不过当站上球场,凯文-约翰逊站在中圈附近,他看着甘国阳,甘国阳也看向了他。

    甘国阳的眼神沉静冰冷,如这冬雨一般,让凯文-约翰逊有一种心底发寒的感觉。

    他当然听说了这个华人超级中锋的种种传闻,他在旧金山联盟的大杀四方,41个篮板球,单场最高15个盖帽,超群的力量和狡诈的防守,有着远超普通高中生的成熟心智。

    这些都没有让凯文-约翰逊畏惧,反而激起了他的好斗之心,大家都说他防守好,他不信,偏要在这人头上拿下高分不可。

    但真正站在球场上,凯文-约翰逊才察觉到危险,那种大脑皮层非思考区域发出的直觉警告。

    顶级运动员都有这种直觉,是潜藏于人类基因深处,在茹毛饮血时代躲避野兽、追踪猎物的神秘第六感。

    现代人的生活多平和安宁,这类直觉往往被隐藏起来,而顶级运动员时常处在高速对抗中,往往只有0.1秒的时间做出判断,根本来不及思考。

    他们必须依靠肌肉记忆和直觉,肌肉记忆来自于反反复复的训练,而直觉来自先天天赋和后天经验的积累。

    约翰逊是个优秀的运动员苗子,他看到甘国阳站在中圈紧绷的身体和意味深长的眼神,就知道今天这场比赛,他一定被盯上了。

    直觉告诉他,你最好躲着点。

    但运动员的尊严和求胜的心理,让凯文-约翰逊决定迎难而上。

    比赛很快开始,甘国阳在跳球中争得了球权,并且他的第一分来的很快。

    高位和陈星的挡拆,顺下后接球强起上篮得手,轻松拿下了两分。

    陈星在经历了两天的腹泻后,挂了两瓶葡萄糖终于恢复了过来,赶上了半决赛。

    可防守凯文-约翰逊的并不是陈星,而是水钟队的得分后卫许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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