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六十章 大明皇帝真的放下了仇恨吗?-《朕就是亡国之君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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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我是王越。”站在门外的自然是大明的墩台远侯,王越。

    “这是康国产的葡萄酒,你可以尝一尝。”王越将酒放在了桌上,笑着说道:“感谢你在拔都萨莱对我的帮助。”

    王越和伊凡三世的关系极好,在金帐汗国的诸多公国的活动,因为伊凡的帮助,变得顺利了许多。

    伊凡会几句简单的汉话,而王越则精通拉丁语和希腊语。

    学习一门语言,尤其是一门比文言文要简单的多的表音文字,对一个大明进士而言,易如反掌。

    相比较之下,王越还记得当初死记硬背《离骚》之后的无奈,王越会背,但是一直到十三岁之后,才彻底理解了《离骚》的所有含义。

    王越的拉丁语极好,甚至比伊凡和罗斯公国的一些神职人员的拉丁语,还要好一些。

    “这酒名叫金桃酒,贞观十一年,撒马尔罕献金桃银桃,贞观二十一年,康国再献金桃于天可汗帐下,故此酒名曰金桃,题曰:遥看汉水鸭头绿,恰似葡萄初酦醅。”王越介绍着自己的酒。

    费尔干纳山谷的葡萄因为日照充足,无论是用来做葡萄干还是酿酒,都是上等,王越拿来的就是康国最顶级的费尔干纳葡萄酒,取名为金桃酒。

    这么取名,当然为了卖更多的葡萄酒,王越题的诗句,是李白的《襄阳歌》,李白酷爱酒,葡萄酒也不在话下。

    在碎叶城、塔什干、撒马尔罕和布哈拉这广阔的平原上,有超过了十二万顷的葡萄园,这也是康国的最大的农作物产出。

    这些葡萄的最大消费者,正是大明。

    王越坐下之后,看着窗外,略有些失神的说道:“之前,帖木儿王国在撒马尔罕的时候,百姓种的最多的是潞麻、莫合烟、莺粟花,并且将其压制成饼,通过亘古的商路,甚至卖到了天方去。”

    “康国百姓大半吸食这些福禄三宝,人鬼不分。”

    “康国公用了五年的时间,兴修水利,才建成了如此多的葡萄园,代替了广泛种植的福禄三宝。”

    大明有自己的高道德劣势,对于福禄三宝的危害大明的太医院给出的结论是:大量服用之后,形如冢中骨,神似冥顽物,身像浮忽云,气若游丝弦,食粪甘若饴。

    大明皇帝在拿到了太医院的报告后,画了一幅画叫《魑魅魍魉渠有德》,大量服用福禄三宝之后的模样,实在是如同人间鬼怪。(381章)。

    王复在主持政务之后,就一直在改变当地的种植结构,将遍地的莺粟园,变成了连成片的葡萄园、牧草区。

    没有任何浇灌和有序种植的莺粟园的收益,远低于有良好浇灌和精耕细作的葡萄园,牲畜养殖因为牧草的大量种植,变得更加容易,成本降低。

    而喝葡萄酒,就成为了康国的一项风俗,葡萄酒的品质也是节节攀高。

    “是的,我能看到,康国公的治理,如同擦亮了宝石之上的蒙尘,他赐给了康国福安。”伊凡带着略有些夸张的语气,赞叹的说道。

    这坚定了伊凡前往大明的决心,大明居然能够培养出王复这样的人物。

    他要去亲自看看,学习,如何成为一个王,当他以为自己已经有足够的资格去做一个王的时候,大明突然出现在了他的面前。

    王越眉头紧皱的说道:“我来是要提醒你,康国公南下赫拉特的时候,你最好不要做什么,否则即便是我,也无法保证你的安全。”

    撒马尔罕的城里有很多黑羊王国、帖木儿王国、奥斯曼王国、金帐汗国的奸细,这些奸细,自然不会坐看康国占领赫拉特,补足自己领土上的最后短板。

    如果伊凡三世参与到了破坏康国南下的活动中,墩台远侯,一定不会手下留情。

    王越,在善意的提醒伊凡三世,不要和那些奸细们接触,否则发生了任何意外,过错方都是伊凡本人。

    “感谢你的建议,我亲爱的朋友。”伊凡露出了真心的笑容,十分真诚的回答道,这个时候,这个提醒,是警告,也是朋友之间的劝告。

    伊凡想了想,极其郑重的说道:“我以罗斯大公继承人的荣誉发誓,在这次的游历中,我绝对不会在撒马尔罕做任何有害康国之事,你知道我:荣誉即吾命。”

    罗斯公国是一个典型的东正教国家,他们将荣辱看的比生命还重要,尤其是伊凡这样的贵族,一旦被羞辱,就会用决斗来解决荣辱,

    王越这才松了口气说道:“那便好,我可不希望你死在这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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