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王成缓缓的闭上眼。 下一刻,双眼重新睁开。 依旧一脸坚定。 “爹啊!你这是在逼狗娃子去死啊!呜呜呜……” 儿媳妇哀嚎着。 可是王成的态度她没办法拒绝。 她终究是一个小女人。 在一家之主面前,她的态度,永远比不过人家。 “就算是去送死,也得去。” 这就是王成的态度。 儿媳妇垂泪,去门外找到了正在跟小伙伴们一起玩耍的狗娃子。 她细心的为狗娃子穿戴上了王成的盔甲、佩戴上了王成的横刀。 狗娃子啥也不懂,一脸茫然的道:“娘啊!您给我穿盔甲干啥?这东西好重,快把我压趴下了。” “娘啊!您为啥哭啊?谁欺负您了?我去教训他。” “娘啊!” “娘啊!” “……” 狗娃子呼唤了很多声‘娘啊’,可是她一句也没有应答。 她只是垂泪听着狗娃子一遍一遍的呼唤她。 仿佛狗娃子每一次的呼喊,都是她生命中听到的最后一次。 等到她帮狗娃子穿戴上了盔甲以后,才张开嘴,颤声道:“你的那些叔叔伯伯……他们就在那边路上,你现在去追……” 狗娃子就这样懵懂的穿着比他大一号的盔甲踏上了征途。 儿媳妇回到房里,趴在桌子上失声痛哭。 王成躺在床榻上,无声的也在流泪。 可是。 即便如此。 他的目光依然坚定。 而从忠义山下的忠义庄内走出去代父出征的,或者代祖父出征的青壮、少年们,不计其数。 他们懵懵懂懂的穿着盔甲,三五成群的凑在一起。 嘻嘻哈哈的追赶正在踏歌而行的老卒队伍。 他们根本不知道,此去,对他们而言意味着什么。 前往好水川的队伍,出了复兴关属地。 人数一下子增添了五千人。 他们每过一村,总有人在村口等候。 然后默默的汇入到了队伍里。 进了县城。 县城里的富商,丢下了手里的绫罗绸缎,扔掉了身上的锦衣,套上了一身不合身的盔甲,握着刀兵,进入到了队伍里。 而这个富商,在县城里很有名。 生意做的很大。 有于半县之称。 意思就是他的财产,足以买下半个县城。 就是这么一个出入间,仆从婢女无数,谈笑间挥洒千金的人。 进入到了军中,依然只是一个老卒。 但是他脸上洋溢着热情的笑容。 很显然他对这个选择不后悔。 猪肉摊子上的独臂猪肉佬,罕见的不卖猪肉了。 他浑身套着盔甲,手握着横刀,等待着老卒队伍的到来。 熟悉的街坊邻居们嘲笑他。 说他穿着龙袍也不像是皇帝。 说他只是个猪肉佬,装什么将军。 但是他一点儿也不在乎。 等到老卒队伍们到了他面前的时候,他很自然的踏进了老卒的队伍中。 而那些在城里百姓们中间,耳熟能详的大人物,在看到了猪肉佬以后,一个个都规规矩矩的躬身施礼。 “刘偏将!” 谁也不知道,就是这么一个邋遢的猪肉佬,曾经以白身入伍,经历大大小小战事二十三场。 一路晋升到了偏将。 等到杨七裁军的时候。 他欣然提出了退伍,也谢绝了所有的封赏。 独自回到了自己的故乡,买起了猪肉。 他,不求名,不求利。 只是想为国家出一份力。 就是这么一个个的无名英雄,在国家危难之际。 再次挺身而出。 他们一个个汇聚到了老卒队伍中。 让原先薄弱的老卒队伍,渐渐的变成了一道洪流。 等到老卒队伍们踏出复兴府的时候。 他们的人数已经超过了十万。 昔日《将军令》再响,兄弟踏歌去出征。 此去百战终不悔,他日忠义山上行。 第(3/3)页